什么情况下家政工作人员可以拒绝提供服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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雇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家政工作人员可以拒绝继续提供家政服务:
1) 不能提供约定工作条件的;
2) 强制服务人员提供约定之外服务的;
3) 对服务人员实施虐待的;
4) 严重损害服务人员人格尊严的;
5) 可以威胁人员人身安全的;
6) 要求服务人员从事违法犯罪行为的。
家政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,雇主可以要求更换:
1) 不尊重雇主或干预雇主私生活的;
2) 擅自离岗,引领他人进入雇主家中,并有涉嫌的;
3) 损害雇主合法利益的;
4) 泄漏雇主及其亲友家人隐私的;
5) 有严重违法行为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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